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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2019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公益直播课开课啦!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3-06 09:45:49 更新时间:2020-03-06 10:42:32
3月11日(星期三)15:00-16:30 公益直播课

分享嘉宾:国际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池瑛老师

分享主题:《疫情下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解读》 

分享内容:

1. 企业所得税计算原理

2. 收入分类与确认

3. 扣除项目

4.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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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平时我们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也就是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我们是用准则口径的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额;而企业实际全年应该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是要遵循税法规定的。

例如税法中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假设企业实际发生了100万元的研发费用,都是费用化支出,在利润表上,这一费用金额列示的就是100万元,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是按照100万元费用扣除的。而在计算企业全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一费用可以按照175万元扣除。由于预缴与实际应缴纳的金额有一定的差异,就有了汇算清缴的必要。

最晚什么时候要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即每年的1月1日到5月31日。这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要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加以区别,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规定是: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完成时间要比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早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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