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信用资讯 > > 文章详情

最高法:强化债券发行人信用约束 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8-05 09:08:43 更新时间:2020-08-05 09:15:21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全国法 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保护债券市场投资人合法权利,强化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约束,依法提高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 本,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据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债券纠纷案件,最高法于2019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
会议纪要主要针对三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所引发的三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统一裁判尺度,三类债券是指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三类纠纷案件是指债券违约纠纷案件、欺诈发行和虚 假陈述纠纷案件以及发行人破产案件。
       会议纪要共34条,分别就债券纠纷案件审 理的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案件的受理管辖与诉讼方式、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的特别规定、发行人的民事责任、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发行人破产管理人的责任等七个方面 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在案件管辖方面,会议纪要坚持“因同一 发行人的债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引发的纠纷尽可能由一个法院管辖”的管辖原则,就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案件、债券违约案件以及破产案 件的受理、管辖、集中审理问题作了相应规定, 原则上均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债券投资人分头起诉、重复查封所引发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困难,及时解决 争议。
       此外,会议纪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债券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债券兑付和信息披露责任,依法打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随意支配发行人资产,甚至恶意转移资产等“逃废债”的行为。

(作者:罗沙)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服务热线:0771-3393836
公司地址:南宁市西乡塘高新区科创路2号——金奔腾大厦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