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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实现双赢仍要讲“诚信”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8-30 16:09:45 更新时间:2019-08-30 16:10:34
       原价150元的进口儿童牛奶,30元一箱;市场上70元一袋的日本麦片,50元买两袋;欧洲进口红酒5折出售……近日,在一些电商平台和超市,部分进口食品因为临近保质期,被卖出了“白菜价”。(8月21日 人民日报)

  临期食品是即将达到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这些食品在剩余期限上有的短为几天,有的长为数十天,售价仅为原价的20%—50%。这无论对于商家还是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结果,消费者享受到“好吃又便宜”的食品,商家不再积压不再浪费,且盘活了资金,但要想实现双赢,却仍需要讲“诚信”,换言之,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临期食品”才能够持续叫好。

  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安全有保障,但因为“临期”则无法保存太久,有的商家在销售“临期食品”时玩起猫腻。一方面是没有以“醒目”的形式提醒消费者,这是“临期食品”,只是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只是表明“特价”,消费者因为觉得便宜,可能会多卖,但在短时间内可能吃不完,则会造成浪费,如果舍不得扔掉继续食用,就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另一方面还附带一些霸王条款,比如不支持无理由退货,无法保障产品毫发无损,不赔偿等等,有损消费者切身利益。这些均不是讲“诚信”的表现。

  临期食品因为价格低廉,迎合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据统计,全球每年浪费的食物价值达上万亿美元,重量超过13亿吨,而临期食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利用临期食品促销以及发展公益已不是新鲜事。日本的一些便利店对于购买临期食品,给予积分奖励;德国、加拿大等把临期食品降价出售或直接捐给慈善机构。今年3月厦门市首家“爱心食物银行”开张,市民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即可免费领取临期食品。临期食品虽然也是保质期内的食品,但却有“特殊性”,即保质时间短,因此,临期食品很需要以特别的形式销售。2012年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北京市工商局向外界公布了“食品保质期临界”的6级标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临期食品更要讲“诚信”,这显然不能单靠商家的“自觉”。这需要对“临期食品”的销售有完善的规定,对于“醒目提示”及废除霸王条款要有约束机制,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要有严厉的临管。而平台也要尽好监督责任。当然,消费者在消费临期食品时也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忽略产品质量,不要出现买的是临期食品,却当作是普通食品对待,结果花了钱等到享受的时候却已经过期了。(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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