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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信用监管创新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28 15:06:50 更新时间:2020-10-28 15:09:53
 【摘要】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增加吸引力、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面向未来,信用监管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或方向,集中体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事中事后监管”“精准监管”三个特征。以社会信用为基础进行监管,而非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规模产值等进行监管,表现出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公平性。在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面,信用监管与“放管服”改革精神高度一致。信用监管是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监管,降低了政府对企业微观活动的干预,释放了市场活力。这些结论为营商环境建设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了政策启示。
 
【关键词】 营商环境;信用监管;精准监管
 
       01
       营商环境建设成就及问题
 
       营商环境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感知到的体制性、社会性因素的统称,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门槛、注册登记便利度、税负、产权保护、融资成本、劳动者数量和素质、社会诚信和契约精神、社会治安等,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
       中国商事制度改革进展较快,营商环境大幅改善。近年来,中国实行了“多证合一”、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等举措,为企业自由进入市场、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创造了良好环境。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提高到2019年的第31位,超越法国、瑞士等发达国家①。
       近日,世界银行专门发布《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向全球推介中国商事制度改革经验。大量学术研究也证实降低进入壁垒(Aghion等,2008)、便利化审批制度(Bruhn,2011;夏杰长和刘诚,2017;王永进和冯笑2018)、培育企业家精神(李宏彬等,2009)和商帮文化(蔡洪滨等,2008)、改善营商环境(夏后学等,2019)、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夏杰长和刘诚,2020)等可以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增长。
       同时,中国营商环境仍有改革的必要和空间。从营商环境的排名和得分看,还低于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经济体,在金融、教育、文化等行业的准入门槛依然较高,工商注册之后往往面临主管行业的牌照审批;经营过程中,企业仍需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用于各类监管部门的审批和检查;实际感知上,企业面临税制结构复杂、税负重、资金成本高、劳动成本上升快、对外投资受限等实际困难。因此,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国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行业审批和监管方面具有较大改进空间。
       正因为此,商事制度改革依然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7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都将商事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方式。
       本文认为,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在成为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2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为此,本文详细探讨如何依托信用监管改进营商环境。
 
       02
       以信用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人们的行为是嵌入社会关系中的(Granovetter,1985;Akerlof和Kranton,2000),现实社会运转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信任以及良好的道德风尚。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囊括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大领域,并明确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是提高社会的诚信意识。可见,中国语境中的“社会信用”属于广义的诚信概念,不再仅指经济信用,是贯彻于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诚信履约行为的体现,这与“营商环境”的概念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可以说,社会信用体系的好坏,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搭建部门来看,也是多部门综合产物,而不仅仅是央行主导的信贷评级问题。目前,中国正在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为基础,致力于搭建全方位的信用监管体系。
       以社会信用为基础进行监管,而非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规模产值等进行监管,表现出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公平性,也减少了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设租以及贪腐问题。通过信用监管,既能够规避传统监管手段的一些弊端,又能够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效率,还可通过信息公开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将监管由政府单一主体的封闭式监管提升为社会多元参与的开放式监管,适应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信用监管与“放管服”改革精神高度一致。“放管服”改革的大致含义是,事前要“放”、事中事后要“管”,而对于如何监管一直是改革的难点。从这个角度来看,信用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很好的方向性启发。这主要是因为,信用监管是以市场主体发生过的信用记录为基础进行监管,这决定了信用监管应该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闭环。信用监管在事前的环节主要是给出事中事后监管的标准,为事中事后监管给出参照。事中监管的重点是记录市场主体产生的信用数据,后期的信用应用提供支撑;事后环节主要信用产品应用,可以是信用报告之类的初始产品也可以是经过加工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方式也可以形式多样。需要说明的是,应该本着“最少、必要”的原则进行信息采集、保存和加工,这样才符合公共产品的要求。
 
       03
       以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信用监管就是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监管。一些地方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对比,比较精准地给企业画像,快速定位风险企业、筛选优秀企业,实现高效监管。例如,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托深圳企业信用数据库资源优势,集中分析了97项信息指标,按照经营、风险、关联、贡献、鼓励等五个指数维度,参照标准普尔的做法,对在前海注册登记的数万个企业按照ABCD四个大类等级进行了信用画像评价。企业信用画像项目在节约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方面表现出独特优势。
       信用监管降低了政府对企业微观活动的干预,释放了市场活力。基于社会信用的政府监管,不是刻意针对所有企业,只要是合法合规的企业经营活动不会受到政府监管的影响,也就不会带来制度性交易成本。相比之下,以往的监管手段,为了调查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违规信贷等问题,往往需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从这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看,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不会对企业构成额外成本,而且还可以向企业提供一些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企业的搜寻匹配成本。
       在降低一般性制度成本的同时,信用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信用监管是市场经济和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信用监管通过信息公示与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违法、失信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限制规范,使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真正起到通过监管方式创新,持续作用于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
 
       04
       结论与政策启示
 
       中国营商环境建设成就斐然,但仍存在进一步改革的空间。面向未来,信用监管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以及方向。信用监管是监管部门在市场范围内依靠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并基于信用数据实施监管。它具有“以信用为基础”“事中事后监管”“精准监管”三个特征,凸显了公平性、便利性和低成本性,与营商环境优化方向非常一致。
       中国要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为企业创造更便利的营商环境,要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研发成本。本文的政策启示在于,借助信息技术及“大数 据”等工具,加强信用监管。将信用数据创造性地应用到市场监管过程中,把信用数据作为政府监管和提供各类优惠政策的重要“客观据”,对信用良好企业在检验检疫、税收、注册、 环评等方面实施简易程序及“白名单”制度,在用地划拨、银行信贷、公司上市、政府采购等方面适度倾斜,同时,对失信企业加强联合惩戒。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对比,比较精准地给企业画像,快速定位风险企业、筛选优秀企业,实现高效监管。
       此外,信用监管还可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营商环境的负面冲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北京、新疆、辽宁、黑龙江等地暴发第二波甚至第三波,常态化防控已成必然。然而,防控疫情将成为一种长期的制度性成本(对企业、个人和政府都是一种成本),成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楼宇租赁、电影、旅游、餐饮、酒店等行业的管制措施较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多限制。通过信用体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评估,对上下游产业链进行联动,可以在疫情爆发期将受管制企业范围尽量缩小,在复工复产期帮助相关企业快速有效复产。


       【注释】
       ①世界银行对全球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共包括10项一级指标: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0年26期;作者:刘诚,张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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