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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别让“套路贷”套路了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3-30 16:12:30 更新时间:2020-03-30 16:13:23
“急用钱,找我们!信用贷款,无抵押免担保”、“专业贷款,额度高、放款快、非中介”,类似这样的小广告屡见不鲜,对于急用钱的人,这或许就是“救命稻草”。然而,一些人却因为没有分清其本质,陷入“套路贷”骗局,最后走投无路。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但也需百姓擦亮双眼,识别各种“套路”骗局。

“套路贷”里“套路”深

骗子常常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招揽生意,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市民极易上当受骗。那么,如何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呢?

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进行放贷一般都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中年利率在24%以内的,完全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36%的,法律不保护,也不反对借款人自愿给付;年利率高于36%的,超出部分的利率约定无效。不法分子通过车辆抵押贷款的方式实施“套路贷”,他们哄骗借款人在借款时签下与事实不符的合同,即合同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手续费、保证金、车辆GPS安装费等,并要求借款人根据合同期限还款。不法分子在放款时,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发放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款项(制造银行流水),并要求借款人取出现金后,以现金的形式返还手续费、保证金、车辆GPS安装费等金额。而最后需要还款时,不法分子又根据合同内容断章取义,并通过各种手段故意让借款人“违约”,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

“套路贷”往往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等方式,称“迅速放款”、“无需抵押担保”等,吸引借款人。同时,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则等为名,与借款人签署阴阳合同,且虚构金额,伪造银行流水。遇到这样的情况,借款人就要注意了,这类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很可能是既没有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真要踏足其中,很可能会被设计,形成违约,垒高借款金额,致使自己无力偿还。

教你慧眼识“套路”

到底这些“套路贷”是怎么把受害者“套”进去的呢?通常来说是笑脸迎人,对你嘘寒问暖,一旦把你“套路”进去了,立马化身为一个“催命符”。这些层出不穷的多重套路,真的是让人眼花缭乱,使不少市民都为此翻了车。那么,如何慧眼识破“套路贷”的套路呢?

首先,要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网上曝光的“套路贷”事件不少,原本只是生意上的资金周转,借款3万元,短短一年竟变成800万元;帮朋友借贷担保,借款2万元,还款竟变成140万元,甚至连房产都得赔上……“套路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约定”的利息。

其次,要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民间借贷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而“套路贷”都具有欺骗性,一定要提防骗子设计的各种套路。例如,骗子会以低息、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以“行规”、“小贷都是这样”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谎称只要按时还款,虚高的借款金额就不用还,然后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采用拒绝接受还款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一系列“套路”最终形成高额债务,达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另外,还要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套路贷”骗子往往软硬兼施索债,通常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在此提醒市民,骗子套路多,缺钱的朋友们贷款时要谨慎。切记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以防不小心踏入骗子的陷阱。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要及时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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