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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1-14 14:52:10 更新时间:2020-01-14 14:52:32
202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二、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示要求。用冰箱冷藏食物时,熟食品加盖(膜)后存放上层,生食品宜存放下层;生的蔬菜、水果不要和生肉、鱼等接触,以防止生与熟、荤与素的交叉污染。

三、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四、家庭聚餐时,应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在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处理、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五、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六、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七、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如食用后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八、请及时留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关于食品安全提示的信息。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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