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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0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3-25 11:13:34 更新时间:2020-03-25 11:14:3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2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南宁市疫情防控期间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各县(区)、开发区安委会,南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处于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的高峰期,而且“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是群众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时期,也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山林火灾、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平稳。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桂新冠防〔2020〕11号)精神,继续暂停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正确引导群众按照严控人群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文明祭祖的要求,有序进行民间民俗活动。同时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一)继续做好涉疫场所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逐一见底、不留盲区;要切实加强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可靠;要全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止事故反弹;要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是火灾易发期。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管力度,制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要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的运力安排和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店(点)“两关闭”“三严禁”措施,坚决杜绝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店(点)配送产品、零售店(点)“下店上宅”现象。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监管。当前,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不断好转,南宁市部分旅游景区已陆续开门迎客。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公众娱乐场所和索道、缆车、吊桥、游艺机等各种游乐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公众娱乐场所和旅游设施、设备,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关停。要加强对旅游景区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泥石流、坍塌等预兆情况要进行风险分析,并加以防范,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要加强对饭店、宾馆、重点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气、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食品卫生状况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六)加强其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继续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各级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器材物资准备,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把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有关成员单位在4月10日前,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安委办,联系人:韦卫严,联系电话:553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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