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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4-09 14:38:37 更新时间:2019-04-09 14:39:32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

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履行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 “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继续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1.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务员信用档案。进一步完善政府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全量归集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2.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做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3.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4.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在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工作领域,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二)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大力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与网络经营企业的服务、咨询及指导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平台、交易类网站等重点网站的法规宣讲及业务指导,培育网络诚信示范性企业。加强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网络订餐准入,公示商家相关资质信息,梳理入网餐饮户本地,要求线上线下食品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探索应用“互联网+信用”的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商务部门监管信息系统与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

6.加强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公平竞争领域为重点,着力加大信用体系建设结果的应用力度,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等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坚持评定与监管相结合,促进企业持续提升自律能力,净化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信用激励惩戒

7.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力度。研究制定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继续升级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研究制定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补充和完善国家要求但是我市目前缺失的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做到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确保信用信息“总量扩大、规模增加、质量提升”,打造全面的信用档案。加快推动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县(区)、开发区信用信息系统、征信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直连。(牵头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8.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持续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市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提升联合奖惩机制的系统性、协同性、规范性,拓展奖惩领域范围。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子模块与各有关部门的业务系统相衔接,实现红黑名单自动发起、响应和反馈的高效工作方式。对被列入政府部门和行业“黑名单”的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个人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使联合奖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施严厉的惩戒措施。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城市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意识,深化改革,以公平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信用监管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信用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督查,务求整改实效。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研究细化和组织推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报送机制,确保各项预定目标的如期实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推进表》,将本地区、本部门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包括在对标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情况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电子文本(PDF、word文本各一份)同时发至市信用办邮箱:zfxyb@126.com。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 南宁站”、南宁市信用宣传活动周等工作时机,加强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宣传会、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解读,持续营造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推进表

 

 

附件:

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推进表

 

序号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进一步完善政府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全量归集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底

2

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做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底

3

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底

4

重点在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工作领域,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环境。

市行政审批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9年4月底

5

大力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与网络经营企业的服务、咨询及指导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平台、交易类网站等重点网站的法规宣讲及业务指导,培育网络诚信示范性企业。加强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网络订餐准入,公示商家相关资质信息,梳理入网餐饮户本地,要求线上线下食品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探索应用“互联网+信用”的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商务部门监管信息系统与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9年5月底

序号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

围绕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公平竞争领域为重点,着力加大信用体系建设结果的应用力度,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等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坚持评定与监管相结合,促进企业持续提升自律能力,净化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9年5月底

7

研究制定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继续升级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研究制定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补充和完善国家要求但是我市目前缺失的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做到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确保信用信息“总量扩大、规模增加、质量提升”,打造全面的信用档案。加快推动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县(区)、开发区信用信息系统、征信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直连。

市发展改革委

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6月底

8

持续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市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提升联合奖惩机制的系统性、协同性、规范性,拓展奖惩领域范围。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子模块与各有关部门的业务系统相衔接,实现红黑名单自动发起、响应和反馈的高效工作方式。对被列入政府部门和行业“黑名单”的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个人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使联合奖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施严厉的惩戒措施。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

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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